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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备案信息提交需知! |
发布时间 2008-05-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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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国家信息产业部统一备案网站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 请您先注册用户名,请务必填写正确的邮箱和手机,收到手机和邮箱验证码后登陆时请选择“主办者”后进行以下操作。 二、 录入主体信息,务必完整填写准确的个人或企业相关资料:如主办单位填写个人,有效证件请填个人身份证号码;如主办单位是企业,有效证件填写企业注册号;通信地址必须写清楚X省X市X路X号。 三、 录入网站资料(ICP备案网站信息): 1.网站IP:填写您虚拟主机IP地址; 2.放置地点:请与对应的服务器提供商索取 3.网站涉及内容:如选择某项,则需到您本地区通信管理局进行专项备案。 如不选,则由我们初步审核通过,待通管局审核通过后发邮件到您邮箱。 4.网站前置审批专项:同上 5.网站服务接入商:输入“你网站所属提供商”然后选中添加到右侧框内 如上提交后,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,请及时注意查收邮件。根据邮件提示再作处理: 1、 如备案退回信息,先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—备案进度—备案阶段(如提示退回主办者修改,在信息录入—退回信息处理 中可以自己根据退回信息提示修改,如果提示退回接入商修改,请联系我司客服处理)。 2、 接入商填写错误,先让接入商取消接入信息,再联系我司备案客服专员办理网站接入。 3、 提示涉及的内容进行专项审批,修改时把涉及内容的勾去掉。 4、 提示主体和有效证件不一致,如主办单位是个人则有效证件填写身份证+身份证号码(身份证:18位身份证号);如是企业,对应有效证件是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号。 注意事项: 1. 一个主办者不能重复注册备案用户名,否则备案系统发生冲突。如您需要在原主办者用户名下增加新备案站点,请联系我司备案专员帮您在您原备案用户名下录入新的网站和IP地址。 2. 备案成功后,请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位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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